王鹏飞

王鹏飞
  • 姓名:王鹏飞
  • 性别: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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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星座: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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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20日, 安徽省 合肥市 中级人民法院对王鹏飞徇私枉法案作出一审判决。根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以徇私枉法罪判处王鹏飞有期徒刑五年。王鹏飞当庭表示不上诉。 人物经历 王鹏飞毕业于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曾长期在辽宁省 铁岭 市公安系统任职,先后担任过 铁岭县 公安局局长、铁岭市公安局副局长、 盘锦市 公安局副局长,跟王立军在铁岭多年共事。 在王立军调任 重庆 后,他也于2010年末调重庆市公安局任职。2011年2月27日,王鹏飞由重庆市公安局调任 渝北区 公安分局局长;2011年8月25日,他又兼任渝北区副区长。 2012年3月26日,媒体报道称王鹏飞因涉王立军滞留美国领事馆事件等多个原因,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一月有余。 任免信息 2012年6月25日,重庆市人民政府第127次常务会议决定免去王鹏飞的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局长职务。 涉案 涉王立军案 2012年3月26日,媒体报道称王鹏飞因涉王立军滞留美国领事馆事件被调查。渝北区公安分局警员曾向媒体记者表示,王立军从 重庆 前往 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 的汽车为王鹏飞所提供,在王立军出事后,王鹏飞随即被控制。 涉“ 薄谷开来 、张晓军故意杀人案” 重庆市公安局技术侦查总队原总队长兼 渝北区 公安分局原局长王鹏飞因涉嫌在办理尼尔?伍德死亡案件中包庇薄谷开来,使其不被刑事追究,被 合肥市 人民检察院以徇私枉法罪提起公诉,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8月10日公开开庭审理。 2012年8月20日, 安徽省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鹏飞徇私枉法案作出一审判决。根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以徇私枉法罪判处王鹏飞有期徒刑五年。王鹏飞当庭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