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京剧院创建于1958年,是吉林省唯一的京剧艺术表演团体。剧院以落实、贯彻党的各项文艺方针、政策,继承、创新和发展我国优秀传统文化,振兴京剧艺术为宗旨,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演出,大力拓展国外演出市场。对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1958年8月,应吉林省文化局请求,北京市政府、市文化局为支援吉林省文化建设,将北京和平京剧团以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四小名旦”之一毛世来先生为团长的一批艺术人才调配到长春,同年10月16日,经吉林省编委批准,正式成立吉林省京剧团。
1960年初,经吉林省委、省政府批准,扩大编制,改革机构,将团变院。1964年9月10日,又由院变团。“文革”初期,砸乱体制,剧团解体。1969年,省与长春市个京剧两团合并,组成吉林省革委会政治部京剧队。1972年重新启用吉林省京剧团对外名称。1998年11月12日,经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恢复吉林省京剧院。对应的行政县团级别不变。现院长为著名高派传人倪茂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