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任深圳市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主任(职员五级)。 2021年01月20日经 龙岗区 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龙岗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建平开除党籍处分;由龙岗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人物经历 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7月参加工作。 任免信息 2015年3月,任 深圳市龙岗区 职业训练中心主任(职员五级)。 人物事件 开除党籍 2021年01月20日 ,日前,经 龙岗区 委批准,龙岗区纪委监委对区职业训练中心原主任(职员五级)张建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建平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和消费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政府财政资金损失;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和推进、费用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建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等有关规定,经 龙岗区 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龙岗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建平开除党籍处分;由龙岗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