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经历 1988年7月获得位于中国江西省的江西财经学院(现称江西财经大学)基建财务信用专业 学士学位 ; 1988年07月至1999年07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江西省南昌市分行业务员、国际业务部副主任、营业部主任、党委委员、副行长; 1999年07月至2001年03月,历任 中国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 营业部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2001年03月至2004年03月,任中国建设银行 江西省 九江市 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04年03月至2006年03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2006年03月至2009年12月,任南昌市商业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副董事长; 2009年12月至2012年03月,任 南昌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行长、副董事长; 2012年03月至2013年03月,任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行长; 2013年03月至2015年12月,任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5年12月至2016年05月,任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6年05月至2022年02月,任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1年10月,江西银行行长; 2022年2月21日,辞去 江西银行 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职务。 人物事件 免去职务 2022年2月22日晚间,江西银行在 港交所 公告,董事长陈晓明于2022年2月21日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信,陈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本行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职务,不再担任本行任何职务。根据规定,陈先生辞任上述职务自2022年2月21日起生效。 违纪被查 2022年3月25日,据 江西省 纪委监委消息: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陈晓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双开 2022年12月2日,据廉洁 江西 消息,经 中共江西省委 批准,江西省纪委省监委对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陈晓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晓明理想信念丧失,政治意识淡薄,公开发表有严重政治问题的言论,严重违背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背离服务实体经济要求,罔顾金融风险,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毫无纪律意识,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长期弃守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将 江西银行 视为“私人领地”,自立规矩、自行其是,任人唯亲、排斥异己,严重污染所在单位政治生态;特权思想严重,公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使用豪华办公用房,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政绩观扭曲,好大喜功;道德败坏,品行恶劣,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大搞家族式腐败,肆无忌惮,为亲属入职金融系统、开展业务等方面谋取利益,纵容甚至帮助亲属进行违纪违法活动;利欲熏心,极度贪婪,擅权妄为,视国有金融资产为个人“掘金池”,把金融贷款审批权力当作敛财工具,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晓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等有关规定,经 江西省 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 中共江西省委 批准,决定给予陈晓明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