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筱英(1918年----1989年),本姓潘,上海人。自幼父母双亡,由祖父抚养。9岁由沪剧老艺人石根福、石美英夫妇收作养女。从此,石筱英跟养父母学唱本滩,串街走巷,过着卖唱生涯。20世纪30年代,本滩改名申曲,开始进入游乐场和戏院。建国后,石筱英曾饰演了《白毛女》、《王贵与李香香》等沪剧中的重要角色。曾任中国剧协理事、中国文联委员、上海沪剧院艺委会主任、上海市第一至第六届政协委员,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自幼父母双亡,由祖父抚养。9岁为申曲艺人石根福、石美英夫妇收养,开始学艺。[1]从此,石筱英跟养父母学唱本滩,串街走巷,过着卖唱生涯。早年曾随养父母及师辈穿街走巷卖唱,16岁起进南市地区小型剧场演出传统老戏。后主演《黄慧如与陆根荣》、《阮玲玉自杀》等时装戏而走红。1946年与邵滨孙等组建中艺沪剧团,主演了《叛逆的女性》、《大雷雨》和《杨乃武与小白菜》等剧目,显示了塑造名门少妇、闺阁怨女等角色的较高造诣。
1952年后改演老旦、彩旦等中老年妇女,在《罗汉钱》(饰五婶)、《母亲》、《雷雨》、《鸡毛飞上天》(饰学生家长)、《芦荡火种》(饰沙老太)、《阿必大回娘家》、《借黄糠》、《金绣娘》等举目中担任主要或重要角色。她的表演朴实细腻、真切而富有光彩,善于把握人物的行动细节。她的唱腔自然柔和、优美清新、韵味醇厚,自成一派。
她1953年加入民盟,198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2年获第一届全国戏曲观摩演出大会演员一等奖。曾任上海沪剧院艺委会主任和院艺术顾问。还担任过上海市政协委员,中国戏剧家协会理事等职务。1989年因病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