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黄福明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 人物履历 1976.08――1980.08 广西 防城县 马路供销社职工 1980.08――1982.07 广西钦州供销学校 财会专业学习 1982.07――1984.11 广西防城县板八供销社主办会计 1984.11――1986.09 广西防城县供销社财会股副股长 1986.09――1988.04 广西防城港区财政局秘书 1988.04――1989.02 广西防城港 区财政局中企科副科长 1989.02――1992.02 广西防城港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 1992.02――1993.07 广西防城港区财政局副局长(副处级) 1993.07――1993.09 广西 防城港市 财政局临时负责人(1990.09―1993.07在广西高等财政专科学校财政专业学习) 1993.09――1994.08 广西防城港市贸易局局长 1994.08――1996.05 广西防城港市贸易局局长、党委书记 1996.05――1997.09 广西防城港市贸易局局长、党委书记,市边境贸易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1997.09――1998.11 广西防城港市边境贸易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1998.11――2000.01 广西 防城港市 边境经济贸易管理局局长 2000.01――2001.03 广西防城港市贸易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1.03――2001.10 广西防城港市贸易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2001.10――2004.07 广西防城港市经贸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行业办主任(其间:2001.09―2004.06在国防科技大学政治学院本科班法律专业学习) 2004.07――2005.03 广西防城港市商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正处级) 2005.03――2008.12 广西防城港市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 2008.12――2009.01 广西防城港市财政局党组书记 2009.01――2009.08 广西 防城港市 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9.08――2011.08 广西防城港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兼) 2011.08――2011.09 广西防城港市政协党组成员,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兼) 2011.09 广西防城港市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兼) 人物事件 涉嫌违纪 2014年8月28日,广西纪检监察网消息, 广西防城港 市政协副主席黄福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 立案侦查 2014年9月26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广西壮族自治区 防城港市 政协原副主席黄福明(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 双开处分 2014年9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 防城港 市政协副主席黄福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黄福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共 广西壮族自治区 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并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黄福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 依法逮捕 2014年1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广西壮族自治区 防城港市 政协原副主席黄福明(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决定逮捕。 审查起诉 2014年12月2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 防城港市政协原副主席、党组成员,兼防城港市红十字会副会长黄福明(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已移送广西壮族自治区 钦州市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 2015年3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 防城港市 政协原副主席、党组成员,兼防城港市红十字会副会长黄福明(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日前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一审宣判 2015年11月,黄福明受贿罪一案公开宣判。黄福明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黄福明退的赃款人民币487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