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9日上午, 温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浙江工业大学原党委委员、副校长陈鹰受贿、内幕交易案,对被告人陈鹰以受贿罪、内幕交易罪数罪并罚,合并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四十五万元;对陈鹰受贿、内幕交易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人物履历 1984年1月,参加工作; 1992年至1995年,任浙江师范大学艺术系书记,副主任; 1995年至2005年,任 浙江省 金华市 旅游局长、党组书记,金华山风景旅游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中共金华市 婺城区 委副书记,中共金华市委候补委员; 2005年至2012年,任 浙江省旅游集团 董事、副总经理、浙江省中旅旅业集团董事长,《江南游》报社社长; 2012年至2015年,任 中化蓝天 集团 浙江 方首席产权代表,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浙江省华龙集团董事长; 2015年至2018年,任 浙江省 商业集团党委书记,浙江省商业总会会长。30多年来发表科研论文80余篇,专著12部,曾获全国理论创新学术成果 一等奖 等; 2018年12月至2021年8月,任浙江工业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 任免信息 2021年8月,浙江省政府研究决定:免去陈鹰的浙江工业大学副校长职务。 人物事件 接受调查 2021年8月4日消息,浙江工业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陈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 浙江省 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双开 2022年1月消息,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浙江工业大学原党委委员、副校长陈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陈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顾三令五申,收受他人所送的高尔夫俱乐部会员卡和高档高尔夫球杆,由他人支付打球费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凭借领导干部身份,拉大旗作虎皮,多次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获取大额收益;生活腐化堕落,毫无道德底线;利欲熏心,贪婪成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获取、酒店星级评定、公司经营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鹰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一审开庭 2022年7月14日, 温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浙江工业大学原党委委员、副校长陈鹰 受贿、内幕交易 一案。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8年至2020年,被告人陈鹰利用担任 金华市 旅游局党委(党组)书记、局长,金华市双龙风景区管委会党委书记、主任, 浙江省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 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浙商集团)党委书记,浙江工业大学副校长等 职务便利 ,为 楼忠福 等七人在旅游项目获取和转让、项目招投标、酒店星级评定、亲友工作安排、公司经营等事项上 谋取利益 。1999年至2021年,陈鹰直接或通过他人多次 收受 上述人员所送的 财物 ,价值共计人民币1398.5083万元。 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3月期间,被告人陈鹰利用担任浙商集团董事的职务便利,获悉了浙商集团拟部分转让其控股的深市上市公司 嘉凯城集团 股份和嘉凯城集团即将重组的 内幕信息 ,在上述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陈鹰陆续购入嘉凯城股票共计479100股。后陈鹰陆续将名下嘉凯城股票全部卖出,从中获利2827357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陈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陈鹰进行了最后的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被告人家属、人大代表及其他各界人士共3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一审宣判 2022年12月29日上午, 温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浙江工业大学原党委委员、副校长陈鹰受贿、内幕交易案,对被告人陈鹰以受贿罪、内幕交易罪数罪并罚,合并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四十五万元;对陈鹰受贿、内幕交易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