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当时我就想着,用尽一切办法都要治好她”王丽英的丈夫史德勇说。一项辉瑞公司主办的名为su011248药物试验向濒临死亡线的王丽英伸出了橄榄枝。辉瑞公司此次试验的对象即为常规治疗失败的终末期患者――若参加试药,即可免费并提前在中国使用药物。这种代号为su011248的药物在治疗某些肿瘤方面已被证实有不错的疗效,但在胃癌治疗方面还需临床试验。最终,出于经济上的考虑和对医生的信任,最终王丽英决定参与试药。史德勇注意到,合同规定受试者有中途退出的权利。如果出现不良反应和身体损害,会得到治疗和相应补偿,但没有规定补偿细则。 王丽英在服用试验药物36天后,这个被医学上称为“受试者”的女人死了。日后的司法鉴定指出,引发王丽英死亡原因之一正是“难以控制的血小板下降”。“如果不参与试药,她不会这么快、这么痛苦地走”史德勇说。王丽英最终安葬在女儿所在的城市 武汉 。由于城市发展,她和丈夫在北京 门头沟区 的故居早已拆迁。 赔偿 55岁的王丽英不幸离世,留下的除了悲伤的亲属外,还有一场与全球第一大药企――美国辉瑞公司之间旷日持久的官司。这个突如其来的打击让王丽英的丈夫及家人不知所措。按照知情同意书规定,药物不良反应的后果由辉瑞公司承担。史德勇以及王丽英的父亲、王丽英的女儿三方作为原告诉之法院,请求判令 北京肿瘤医院 、辉瑞公司赔付人民币四十余万元。 在被官司折磨了四年后,王丽英的丈夫史德勇终于拿到了试药的主办者辉瑞公司的30万元赔偿。法院终审认定,“试验药物与王丽英服药后短期内死亡之间存在主要因果关系,缩短了患者的生存期限”。但时至今日,辉瑞公司仍旧坚持“无法得出试验药物造成病人死亡的结论”。 2011年1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参照司法鉴定结论, 北京肿瘤医院 医疗及药物试验行为均无过错。辉瑞公司药物试验本身也无过错,但药物与王丽英服药后短期内死亡之间存在主要因果关系,缩短了患者的生存期限,理论参与系数为75%(即承担大部分责任)。法院根据双方知情同意书的约定,依据合同法,判决辉瑞公司赔偿原告人民币30万元。 辉瑞公司不服,提出上诉。在上诉书中,辉瑞公司对司法鉴定结论提出质疑,认为因家属拒绝对患者进行骨髓穿刺和尸检,致使受试者血小板下降,无法判定是药物所致,还是肿瘤骨髓转移所致。此外辉瑞公司坚持,相关款项应当是基于公平责任原则给予的补偿,而非赔偿,相关金额应缩减为13.7万元。 根据辉瑞公司上传至世界临床药物试验最权威网站之一的clinicaltrials网站的信息显示,在全球共78人参与的药物临床试验中,死亡人数为8人,共发生不良事件11起。王丽英正是这8人之一。30万元,这是王丽英用生命换来的赔偿,但在临床试药全球化的背景下,这是近年来,中国试药者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赔偿的为数不多的案例之一。就在诉讼的四年中,那个代号为su011248的新药被正式命名为索坦,在中国上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