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学文

何学文
  • 姓名:何学文
  • 性别: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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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星座: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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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5日,因严重违纪,被依法“双开”。 人物履历 1978.10―1981.08, 广东省肇庆 农业专科学校学生; 1981.08―1982.02,广东省兴宁县农业局径心农业站技术员; 1982.02―1986.08,广东省兴宁县径心公社党委资料员、团委书记、副区长(1985.01); 1986.08―1989.06,广东省兴宁县团委副书记、书记(1987.07); 1989.06―1997.12,共青团深圳市委青年权益保护部主任科员、副部长(副处,1991.06),团市委常委(1992.01),经济开发部副部长(1993.02)、部长(1993.10),团市委副书记(1994.11)、党组成员(1995.03),市政协委员(1995.03-1997.03)、市委人大常委会委员(1997.03-1998.03)(其间:1993.08-1995.12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 经济管理本科班;1994.09-1997.07广东省委党校 经济学 研究生班学习); 1997.12―2003.04,深圳市宝安区委常委、委员、宣传部部长(1998.01); 2003.04―2005.09,深圳市宝安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2003.06); 2005.09―2011.03,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深圳分会会长、党组书记(其间:2005.09_-2009.12武汉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获 管理学 博士学位); 2011.03―2013.12,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深圳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3.12―2014.04,汕尾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2014.04―2016.12,汕尾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深圳 市政府副秘书长,深圳对口帮扶汕尾指挥部总指挥, 深汕特别合作区 区长、管理委员会主任。 2016.12―2017.01,汕尾市政府副市长,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深圳对口帮扶汕尾指挥部总指挥,深汕特别合作区区长、管理委员会主任。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7年3月20日,据 深圳市 纪委消息: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原主任何学文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立案侦查 2017年6月16日,经 广东省 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依法对 深汕特别合作区 管理委员会原主任何学文(副厅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立案审查 2017年9月5日,据深圳市纪委消息:深圳市纪委对中共深汕(尾) 特别合作区 工作委员会原副书记、深汕(尾)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原主任何学文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何学文在担任中共宝安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市贸促会主任、党组书记,深汕(尾)党工委、管委会主任期间,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申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多占微利房,收受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影响为特定关系人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何学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 深圳市 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何学文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察局报市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